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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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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办关于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中秋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挖掘中秋节的深厚文化内涵,让广大市民在欢度节日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营造文明、团圆、幸福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形式

1.举办“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广场文艺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有关单位可提前谋划,积极筹办县级、乡镇“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广场文艺活动,现场邀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共度中秋,营造关心关爱老人和儿童、礼遇好人、团团圆圆过中秋的良好氛围。

2.举办社区主题活动。各地要广泛组织社区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立足于弘扬传统文化,开展易于、便于群众参与的主题活动;要精心设计载体,在活动中融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文明创建知识等,增进邻里和谐,丰富节日内涵。

3.举办单位主题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赏月、吃月饼、经典诵读、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打造文明单位创建品牌。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属新闻媒体、网站要加强节日宣传,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动漫、微视频等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3.及时总结,做好归档。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现场图片和活动总结的归档整理,于9月26日下班前,报送至县文明办指导科。邮箱:fdwmbzdk@163.com,电话:67735207。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报:市文明办,县文明委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