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疃镇:疫情无情 调解有情
“在这疫情特殊时期,还麻烦各位耐心调解,感谢元疃镇调解中心,感谢陈所长,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接下来要好好整理安排企业搬迁事项了。”元疃镇辖区内企业法人郑某说道。
经了解,元疃镇辖区内两企业法人陈某和郑某双方于2019年3月1号签订企业租赁协议,合同期限3年,规定履行不少于2年,现郑某企业发展需要搬迁,需提前终止合同,为此,与陈某发生纠纷。双方曾多次自行协商,但因情绪激动,恶语相对,最终不欢而散,矛盾也日益恶化。元疃司法所调解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与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调解,多次安抚双方情绪,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多角度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当事人以和为贵、各退一步。在不厌其烦、细致耐心的劝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元疃司法所本着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将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环节得以很好的化解,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