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乡镇基层社会救助改革“竞相绽放”
防疫与常规并举,防控与指导同行。自肥东县民政局作为安徽省民政厅试点县,于日前在合肥市率先启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等四项审批权下放)动员会以来,全县18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纷纷启动该项试点工作,在包公镇、店埠镇、元疃镇、石塘镇和古城镇等乡镇相继召开社会救助改革动员会之际,桥头集、张集、马湖、梁元等其他乡镇制定领导组和具体实施方案也先后出台,目前,乡镇(园区)社会救助改革呈现出竞相绽放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报备也在有序推进之中。
为了确保全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对接精准,县民政局在坚持防疫保障的前提下,派出指导组,深入18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在实施乡镇(园区)落实社会救助改革中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等四项审批权下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科学施策,精准对焦,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县民政局将全程跟踪督查、服务、指导,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培训,提高开展救助审核审批工作业务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下放和监管同步到位”,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行政权力运行责任制度,靠前指挥,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能够满足接收救助审批权的工作条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熟悉和知晓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等四项审批权的具体内容,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为审批权下放乡镇试点改革这一“民政民生大事”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据悉,在全县18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具体实施进程中,县低保中心还结合店埠镇等有关乡镇在试点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和合理修改,进一步完善相关盖章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