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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疫情期间出台系列惠企惠民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20 17:08:26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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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县贫困人口务工保障、鼓励企业及时复工并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肥东县人社局积极主动应对,出台系列惠企惠民就业政策。

扩大就业渠道大力开发乡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秸杆禁烧、环境整治、生态管护、乡村建设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者(有劳动能力的年龄放宽到65周岁),实现兜底就业。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

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贫困劳动者在我县创办企业实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发放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进一步缩短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发放流程,推行特事特办,发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强化就业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300-500元的交通补助(县外市内300元、市外省内400元、省外500元);对与企业或扶贫车间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1000元的生活费补助;为鼓励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对与县内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

提升带贫能力。疫情防控期间,县内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的贫困劳动者,标准提高到每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