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镇:全面排查水灾受损房屋 切实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根据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为切实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全面掌握水灾房屋受损情况,石塘镇开展全面排查水灾受损房屋情况工作。
一、全面认真摸排。一方面在各社区人口聚集的显眼位置张贴汛期和水灾后房屋安全自查要点宣传挂图,要求群众自查并主动上报房屋损坏情况。另一方面组织各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进行登记,排查人群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一般农户。镇项目办针对各社区上报的情况进行逐户上门核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受损房屋排查可分为三种类型: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等情形,构成整幢危房)、一般损坏房屋(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等情形,构成局部危房)。
二、做好受损房屋分类处理。根据排查情况,按受损情况分类处理,对倒塌房屋,要做好安全警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对严重损坏房屋、没有加固价值、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要予以拆除。对一般损坏房屋,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缮加固方案,有组织地实施修缮加固措施,修缮加固后方可让群众返回居住,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三、坚决杜绝水退后因居住受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做好信息统计工作,要加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巡查工作,因暴雨水灾受损成为危房要及时上报;要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及因汛期影响成为危房的要做好安全警示,提醒路人注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杜绝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楼房的情况发生。(王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