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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肥东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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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心学校少先总队: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和宣传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典型,推广优秀少先队活动,不断优化少先队事业的发展环境,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肥东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树立和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典型,推广优秀少先队活动,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继续为我县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要求:
  1、现任少先队总队及大、中队辅导员。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工作经验和少先队理论成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富有爱心,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显著。
  4、遵循教育规律,富有创新意识,按照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事迹突出。
  (二)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评选要求:
  1、案例主题鲜明,具有时代感、普遍性。活动体现分层教育的要求,符合当代少年儿童的特点和实际。活动形式丰富多彩、有吸引力,体现队员主体性、自主性,全员参与。活动富有创意,体现队员和辅导员的智慧。
  2、案例内容。案例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标、活动年级、活动时间、活动过程、活动效果以及对活动的总结,要求语言简洁,生动流畅。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将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0名,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20篇。各单位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和1篇少先队活动案例参加评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的推荐原则上倾向于少先队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一线辅导员,并在其所在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县少工委办公室。近两年来曾获过此类表彰的个人,这次不予参评。
  3、各单位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材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报县少工委办公室。材料包括:
  (1)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材料: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2份,候选人公示情况说明1份。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和公示情况说明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2)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材料:A4纸打印,每篇字数约2000字左右,封面标明案例标题、内容提要和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总队、大队或中队辅导员),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少先队肥东县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