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五措并举为特殊困难群体纾危解困
近年来,肥东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因人施策,五措并举为特殊困难人群纾危解困,全方位落实精准救助,共享改革红利。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在网上申报、审批,保证两项补贴申报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多问一次”。实行县残联审核资格,县民政局审定发放补贴,县财政部门筹集补贴资金三级联动,确保此项民生工程政策精准对焦。截止9月份,全县共保障困难残疾人9638人,发放生活补贴共470.631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12817人,发放护理补贴678.498万元。
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出台了农村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实施办法,将评估后符合失能、失智,且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特护区”集中供养,实行专业照护。同时,通过政府社会化购买服务、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为集中供养的农村失能、失智供养人员提供康复护理、生活服务、娱乐活动、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服务。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组建全县22名乡镇儿童督导员、355名村(社区)儿童专干队伍,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探视,结合年龄相貌、致孤原因、监护人状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做到“一人一档”,及时启动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保障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截至9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64.304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19.7766万元、春节和六一慰问金61.6万元、疫情期间生活补贴1.914万元。
构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安全网。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委会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临时救助点,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流浪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食物和住处等临时性社会救助。定期对辖区内存在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风险的困境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和干预帮扶,开辟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助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确保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免费救治。1至9月份,共有67人次获得救助。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零误差。低保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实行分类施保、分类救助,扩大低保救助面,将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截止9月份,14289.7303万元低保资金全部安全通过一卡通安全发放低保户手中。(高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