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市场整治初见成效
为加强肥东县电动三四轮车市场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肥东县市场监管局采取“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方式,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建立台账,联合城管部门对全县电动车经营户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售宣传,耐心解读合肥市关于禁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理,不增新量、消化存量,各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督促、监督商户不再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建立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城管和地方乡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对经过多次宣传引导后仍拒不改正、继续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商户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坚决予以取缔。
2月22日起,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源头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排查电动车商户121户,逐户上门宣传禁售相关规定,张贴《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通告》300余份。截止2月底,32家经营户自觉停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其余商户均承诺在对库存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退货、调换处置,后期不再销售,禁售工作初见成效。(范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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