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肥东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着眼新形势、新要求,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示范保护县,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正朝着高质量发展道路稳步前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设未保新队伍。一是健全工作架构。成立肥东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32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协调工作难题,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8700多万元,用于购买服务岗位、专项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户外拓展等活动,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人员配备。在全县20个乡镇(园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22名专职儿童督导员,321名专职儿童主任,并制定《肥东县儿童主任、督导员绩效考核制度》,实现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全覆盖。
二、注重建章立制,落实未保新制度。一是建立发现报告制度。成立联合督导组,定期指导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依法落实强制报告,确保尽早发现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二是建立个案会商制度。出台《肥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试行)》,从原则、启动、流程、效力等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明确个案会商启动情形,合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从业查询制度。将性侵害、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前置程序,切实斩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黑手”,促进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四是建立保护热线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接收、记录、评估、转介和报告困境儿童信息和求助需求,保障未成年人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五是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做到季度更新,并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未保委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
三、夯实六大保护,构建未保新体系。一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建立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等级指标和分级干预措施,明确不同风险等级家访频率。二是加强学校保护工作。制定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警、事故统计分析机制,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有效保障学生安全。三是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动员和支持安心、益邦等相关社会组织,依托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服务和自护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四是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江淮净网”等专项行动,对县内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强化对未成年人信息的监测预警。五是强化政府保护职能。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不断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六是履行司法保护职责。落实办案专门化,县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县检察院设立“红霞工作室”,专门审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形成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模式。(高桢 陈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