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多举措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加大关爱保护力度
针对农村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孩子多由父辈、祖辈照看,学习被动,缺乏有效指导和督促,尤其在情感上缺乏健全的关爱和沟通,易产生心理障碍等现象。肥东县通过落实镇村两级干部职责,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儿童各级保护力量专题培训,提高关爱照料儿童能力和专业素质,结合采取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强化监督指导,提供政策解释和技术支持,优化保障环境等举措,提高了儿童健康成长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强化法定监护责任。县民政局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引导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建立健全经常联系制度,定期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互通信息。加大走访探视力度和频率。对问题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督干预,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惩处,撤销或更换监护人,避免监护责任落空。该局围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的开展,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有效监护。同时,指导社区儿童主任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监督,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和水平。
二是强化保护制度建设。下发了《肥东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六个一”专项活动的通知》《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主体、经费保障、责任分工等方面作具体要求,确保保护工作有依据、有基础、有保障。连续多年都被县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并纳入考评。
三是强化信息走访登记。县民政局按照100%入户、100%签字确认的原则,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季度更新。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09人,困境儿童270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6人,孤儿40人。县民政局扎实开展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工作,对评估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及时予以纠正并在当地村(社区)备案,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并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亲情电话等,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亲情沟通,给予儿童亲情关爱。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报告责任人第一时间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2名儿童在市县福利机构监护照料)。属于失踪的,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依法制止,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并协助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纠错。一年来,县民政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加大对儿童主任和督导员进行检查频次,加强对儿童主任和督导员进行指导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用人机制相挂钩,对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业务能力差工作能力弱的及时清退,真正使能者上、弱者下。
六是强化社会力量管理。引进益邦、安心两家社工组织,利用寒假、暑假、春节期间,通过“彩虹小课堂”“多彩童年”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先后与20个乡镇(园区)以“社会救助品牌创建”为载体,在乡镇开展活动20场,在村(社区)开展活动249场次,先后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赠送“微心愿”达5000多人次,社会效果明显。(高桢 金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