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三管齐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保障民生
近期,肥东县民政部门树立“红线”意识,三管齐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保障民生。
一是强化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各乡镇会同当地派出所对敬老院是否办理消防验收,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室内装饰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等进行排查,同时将隐患排查表经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民政局备存,做到每月一报。
二是强化敬老院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去年,省、市、县统一布置乡镇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整改,陈集镇、张集乡、店埠镇、众兴乡、石塘镇、元疃镇、古城镇7个乡镇已完成消防安全整改任务,并通过县消防大队验收。但仍有11个乡镇正在整改或已整改等待验收。该局加大力度督促上述乡镇履行敬老院管理主体作用,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通过消防验收。
三是强化平时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去年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规定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督促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民办养老院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针对此类单位老弱人员多、自理和逃生能力差等实际,督促指导单位明确专人看护,并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确保单位安全,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