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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完成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资金发放

发布时间:2016-11-16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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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肥东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自2012年起,肥东县孤儿基本生活费除中央、省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从而保障了县政府认定审批的孤儿们基本生活。

目前,该县已完成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任务,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县机构养育孤儿7名,社会散居孤儿302名,补发资金达55.032万元。2016年1--11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9.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