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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4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2009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县志愿服务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全国“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精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通知》(厅〔2012〕22号)、《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合办〔2012〕23号)以及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的通知》(东办发〔2012〕17号)要求,在全县形成学习雷锋、开展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做好2012年度全县志愿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喜迎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促进人际和谐、社会文明为目标,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大项目,精心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1、切实抓好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村(居、社区)、学校、物业公司等为依托,整合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引导广大社区志愿者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文化娱乐、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乡村志愿者深入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低保对象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进各级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2、切实抓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学雷锋、献爱心”为主题,集中力量做好关爱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生态环保、敬老助残、扶贫济困、文明交通、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文明礼仪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加强“结对+接力”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团县委
3、切实抓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争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为目标,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员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以服务广大基层社区、乡村,替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员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4、切实抓好文体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在原有文体志愿服务队伍基础上,引导更多社会人员投入文体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其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深入开展文体“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向群众传授文体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5、切实抓好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积极做好残疾人志愿服务宣传普及工作,在残联系统广泛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利用残疾人运动会、“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盲人节”等重大活动和节日,集中开展帮残助残志愿服务。做好残疾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壮大残疾人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县残联
6、切实抓好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将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和日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使志愿服务在学生群体中规范化推进、制度化推广。努力建立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拓宽志愿服务领域;成立一批青年志愿者协会,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开展“雷锋精神永驻校园”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学生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体局
7、切实抓好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广泛组织职工志愿者开展“一上三进”志愿服务活动。“上街头”,开展清扫捡拾路面垃圾、文明交通劝导、法律政策和业务宣传咨询等志愿服务。“进社区”,开展水、电、气、电信线路检查与入户检查维修、家电维修、业务和法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关爱帮扶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进校园”,到中小学校以文艺表演、展板、宣讲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电安全常识教育、文明礼仪常识和健康成长等宣传教育。“进企业”,开展部门政策法律和行业业务宣传咨询服务、送电影、送温暖、慰问劳模等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8、切实抓好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法律咨询援助、情感关怀抚慰、家教指导、心理咨询、义务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巾帼建新功”和“弘扬雷锋精神——少年儿童读书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妇女儿童公益慈善平台,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积极争取和实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加大对失业失地妇女、病残妇女儿童、单亲母亲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县妇联
9、切实抓好老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困及高龄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开展维护公共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做好社会治安、治安防范和社会文化环境监督工作。开展老年文体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引导广大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老干局
10、切实抓好物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今年要在店埠镇选择1-2个物业小区,先期开展物业志愿服务试点,在试点中不断完善物业志愿服务工作举措,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工作面,让更多群众受惠。房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关于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并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物业管理考核指标,推动物业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11、切实抓好网络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在原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基础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人员,积极加入到县文明办开通的“肥东文明传播群”:136018053,扎实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加快建立肥东文明网,充分利用文明网、博客、QQ群等网络阵地,传播先进文明,占领网络阵地,引领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12、切实抓好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关爱自然”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垃圾分类,广泛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和植树造林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3、切实抓好民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各类民间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各展所长,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并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全县性重点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联系、沟通,在工作中加强与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县志愿服务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二)抓好志愿服务队伍组建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的通知》要求,乡镇要尽快组建本地区志愿者服务大队,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村(居、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分队并设立志愿服务站,各级文明单位要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今年6月底前,店埠镇、撮镇镇、肥东经济开发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要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社居委、物业公司联合组建,按照“10个有”的标准建站,即有挂牌、有分管领导和社区工作站站长、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含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有统一标识、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等)、有志愿服务对象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服务计划、有规章制度。建成以后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要成为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和接受志愿服务“双便捷”的工作平台。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含文明单位)要建立志愿者台帐。切实加强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积极组织志愿者登录“合肥市志愿者服务专题”网(http://221.130.129.140:8080/wmb/index.xp)进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建成区人口总数的8%以上的任务。
(三)抓好志愿服务典型推报
根据省、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报。请各乡镇和各单位积极发现、培育、推报本地区本部门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县文明办要根据各乡镇、各单位推报材料,择优向省、市文明办进行推报。推报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10日前将推报材料报到县文明办,个人优秀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集体优秀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并附原底版照片5至10张和志愿服务心得100字左右。
(四)抓好志愿服务宣传普及
县两报两台和网络媒体要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并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公共场所、乡镇、村(居、社区)、楼院要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志愿服务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中。
(五)抓好公共场所志愿服务工作
要在公园、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交通路口、居民小区、街巷等公共场所安排专(兼)职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窗口单位在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服务大厅安排志愿服务引导员。上述场所志愿服务人员(站点)从7月份开展活动,并在开展活动时统一佩戴志愿者帽子、志愿者袖章或“志愿服务引导员”绶带,每个点至少要有2名志愿服务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新时期弘扬雷锋精神、培育文明新风的有效途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切实把志愿服务摆上一个重要位置,尽快组建好本地区本部门志愿服务队伍,并于6月底前将志愿服务组织成立情况报县文明办,做到有队伍、有职责、有规章制度、有年度安排、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
2、省、市将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指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志愿服务财力投入,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经费有保障。
3、县文明委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依据,问题严重的随时曝光问责。
4、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含媒体宣传、活动照片),建立志愿服务专门档案,并及时向县文明办报送活动信息。联系电话: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