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四项措施让低保工作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13-04-23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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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肥东县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城乡低保工作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管理水平,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国发[2012]45号、民社救字〔2013〕12号等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对象全面审核、审查,严格落实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定期跟踪检查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坚决杜绝不经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而擅自确定低保对象。在自查中,凡不符合低保条件或违规享受低保的,坚决予以核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结合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民政局将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关系保”、“人情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
四是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公开监督咨询电话,做好低保来信来访工作,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做到有诉必问、有访必复。对低保审核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纠。
一是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国发[2012]45号、民社救字〔2013〕12号等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对象全面审核、审查,严格落实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定期跟踪检查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坚决杜绝不经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而擅自确定低保对象。在自查中,凡不符合低保条件或违规享受低保的,坚决予以核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结合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民政局将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关系保”、“人情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
四是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公开监督咨询电话,做好低保来信来访工作,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做到有诉必问、有访必复。对低保审核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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