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四强”筑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县民政局)
近年来,肥东县着眼新时代未保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强保障,打造坚实后盾。在县级层面,成立肥东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32家单位为成员,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在乡镇层面,设立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健全机制,落实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二是强管理,构建管护体系。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能力缺失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落实强制报告;建立个案会商制度,建立“1+9+N”部门会商机制,由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九家单位集体会商。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机制。建立保护热线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接受、记录、评估、转介和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困境儿童信息和求助需求。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监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库,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测,实现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共享。
三是强监护,聚焦六位一体。落实监护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开展家庭照护支持服务。对残疾和大病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上门探访、政策宣传、特殊教育和康复指导、精神慰藉等服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建立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等级指标和分级干预措施,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以及部门监督责任。加强学校保护。建立学校(幼儿园)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出台《肥东县学生实习实训风险防控预案》《肥东县未成年人实习实训风险防控依法处置机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依法处置。构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成1所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62所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大社会保护。依托安心、益邦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服务和自护教育。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完善网络保护。县文旅局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印刷业、书店、电影市场等专项整治,实现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全领域视频监控全覆盖,累计开展各类文旅市场检查91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立案查处3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00余册。强化政府保护。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补贴标准由2360元/月统一提高到2420元/月。投入50万元升级改造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成立肥东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护,为395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辅助和矫形。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履行司法保护。县检察院“红霞工作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实现“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县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落实特殊保护措施。县公安局事实“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相融合,减少二次伤害。
四是强服务,加大投入比重。县财政每年投入1700多万元,用于购买服务岗位、专项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户外拓展等活动。在20个乡镇(园区)配备专职儿童督导员22名,在全县249个村(社区)设立专职儿童主任318名,对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实行考核激励,有33名儿童主任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县财政每年投入52.95万元,开展4次集中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高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