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肥东、文明创建随手拍技术及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询价通知书
肥东县委宣传部现就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肥东、文明创建随手拍技术及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现场询价,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提前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标准,详见附件。
本次询价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
项目联系人:蔡宏明 电话:67711879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肥东、文明创建随手拍技术及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项目实施周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履约完成,在保持费用和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预算:16万元
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实施完成,支付余款。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服务需求
1. 有专门从事平台运营维护的团队,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办公,人员变动需提前 15 个日历日通知采购方,并做好新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
2. 运营公司需配备技术团队(无须驻点)承担云平台、志愿肥东、文明创建随手拍的功能拓展建设和维护,功能拓展包括不限于:随手拍平台后台增加地图功能,用户可根据时间段查询各举报工单在地图上的位置;增加志愿服务信息查询功能,用户可查询志愿者、志愿团队的服务信息;优化文明创建随手拍督办预警、工单处理时效、月统计、短信通知等功能。
3.做好日常技术及运营工作,包括:
(1)配合采购方进行文明实践活动计划的公示、审核、统计等工作;
(2)配合采购方进行文明创建随手拍举报工单的指派、处理、督办以及疑难工单的协调处理;
(3)配合采购方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审核、统计等工作;
(4)按采购方要求分月度等对文明创建随手拍举报工单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报告供采购方参考;
(5)做好各单位、人员对平台使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6)负责文明创建随手拍市民举报积分的兑换提现;
(7)提供相关网络资源保证云平台、志愿肥东、随手拍平台正常稳定运行;
(8)运营期间,由服务方承担平台一切网络安全职责;
(9)做好采购方交待的其他事宜。
4. 第一次达不到工作内容中的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整改,两次达不到予以警告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连续三次则中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 采购人对派驻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人员到岗之日算起),派驻人员(活动策划组织、沟通能力等)明显不适合该项工作,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一周内换人,若换人后,仍不能胜任该项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止合同。
6. 派驻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单位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妥善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五、响应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上限不高于16万元,供应商向肥东县委宣传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
(二)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进行;
(三)供应商须于在参加现场询价时,开标前向采购方提交3份(一正二副)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过时无效;
(四)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并需全部加盖公章: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询价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7.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