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送电影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肥东县委宣传部现就送电影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项目进行现场询价,欢迎具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于6月5日下午下班前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标准,详见附件。
本次询价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
项目联系人:蔡兴发 电话:0551-67716351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2025年5月29日
肥东县送电影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询价标准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送电影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乡镇(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保持费用和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概况:每年5—9月实施,9月底前全部完成。
项目预算:8万元/年
项目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电影放映许可证》(包含流动电影放映)或有效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包含流动电影放映)或具有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从事相关电影放映备案表;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服务需求
1.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80场;20个乡镇(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每个放映18场,小计360场;总计440场。场次的认定等参照《安徽省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暂行办法》(皖新广发〔2015〕82号)执行。根据放映实际情况,具体放映场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之间可以调剂,9月底前完成。
2.放映内容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成果;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要合理安排放映季节和时间,方便群众集中观看,要多利用节假日安排放映,避免恶劣天气等不利条件下放映,保证放映效果。每次放映前,放映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达放映现场,做好放映设施设备维护,架设银幕等,放映中确保电影画面、音效达到最佳状态,提升放映质效。
4.落实放映前、放音中、放映后安全监管,确保放映安全。确保放映时长达标,按时上传放映场次信息和照片到监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能够根据群众点片观影需求订购放映群众喜爱观看的影片,新片率不得低于60%。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报价上限不高于8万元。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放映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避免恶意竞价,每场单价不低于180元,报价包括交通费、银幕架设、音响设备接电、人员工资、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须完全响应总报价和单价定价要求。
2. 本次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7:30
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00
开标地点: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肥东县星光国际广场7号楼9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肥东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进行现场报价,过时无效(具体时间、地点咨询项目联系人);
五、评分标准
六、响应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不高于8万元,供应商向肥东县委宣传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
(二)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进行;
(三)供应商须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参加现场询价会议;
(四)投标响应文件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询价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5.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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