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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每月60元护理补贴

发布时间:2016-06-08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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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肥东县出台了《肥东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作为一项新增的民生项目列入2016年度民生工程,这是该县民政部门今年承担的第九项民生工作。

此项惠民政策的受益对象是具有肥东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或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从2016年1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进行打卡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已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已享受托养项目的残疾人、已享受重性精神病医疗救助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残联汇总,民政审定,财政发放”总体原则依序进行。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申请,乡镇残联初审,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乡镇民政办、残联、劳保所等并联审核,县残联复核,县民政部门审定程序。同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变更。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