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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斗镇:压实责任 强力督导 奖惩并举 力保秸秆禁烧不冒烟

发布时间:2018-05-15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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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值午季收割期,为遏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八斗镇自上而下,从全方位防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力争实现全镇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保持村容村貌整洁靓丽。一是抓实宣传,营造浓厚禁烧氛围。通过广播、扩音喇叭、张贴标语、宣传车以及微信群、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等相关知识,让群众都能自觉参与到秸秆禁烧行动中来。二是夯实责任,推行全覆盖模式。开展镇、村、组三级联防,镇、村干部走村入户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给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分片包干,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同时,该镇还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健全扶持机制,联系有需求的企业回收秸秆,对采用秸秆实施还田、堆腐还田和搬运离田,按照实际面积给予30元/亩补助,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的行为。 三是强化督查,保障工作落实。建立白天督查机制和夜间巡防制度,加强分类监管,突出种植大户管控,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及时扑救;成立执法巡查小组,对发现秸秆焚烧的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严格的执法,真正使群众从不敢烧、不想烧,到自觉维护禁烧规定。

该镇要求镇、村干部要把秸秆禁烧直接关系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升到民生工程服务上来,充分认识到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镇一盘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多策并举,将宣传引导、监督管理、巡查督查、综合利用按照《八斗镇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将奖惩政策等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镇、村参与禁烧工作的干同志每旷工一天扣100元的标准记录备案;对被查到违规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种植主体,取消其当年禁烧补助,取消申报各类农业将补项目的资格;对焚烧火点,按照《肥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对三级(镇、村、组)网络责任人分别进行500元、300元、200元的罚款并问责;对被国家环保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网格责任人每人一次罚款1000元;对被省、市、县巡查、督查发现的火点每次处罚镇、村、组网格责任人分别800元、600元、500元;对镇域内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第一把火的,扣除村级补助资金10%,同时取消农户当年田亩补助,并由村(社区)处罚当事人2000元;对于工作失职的干部,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