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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房产管理局喜获 合肥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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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合文明委【2018】10号文《关于表彰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肥东县42家单位,肥东县房产管理局荣列其中,获得合肥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肥东县房产管理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体职工参与,文明服务,打造和谐文明的服务环境。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基本业务上强能力,在服务理念上重实效,赢得百姓信任和社会各界赞赏。

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标准,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这一殊荣的获得,凝聚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奋斗、无私奉献,包涵着全体干部职工的担当、责任与荣耀。肥东县房产管理局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荣获“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工作发展新局面,为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