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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5-30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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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肥东县自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在第一阶段的企业自查整改中,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等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于4月底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截至目前,在自查上报的258家企业中,拟重新注册符合要求的执业(中)药师29家,拟核减经营范围10家,拟办理歇业4家,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在企业主动整改中,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9家。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