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圆满实现2012年民政民生目标
发布时间:2013-04-09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1393
肥东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民政民生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圆满实现了2012年民政民生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
城乡困难居民收入倍增目标顺利完成。全年城市低保月标准由上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上年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累计为35305户50997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2207.351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432.839元;为186596户411394人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6165.8万元,月人均补差149.88元。月人均补差分别比上年提高10.39%和10.33%。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在全省16个科学发展一类考核县中名列第一和第六位。不仅顺利实现县政府确定的10%倍增计划,而且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福祉进一步提高。全县分散五保年供养标准由上年的1800元提高到2040元,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由上年的3360元提高到5040元,分别增长11%和33%,超过市政府要求的目标。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342万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统一为17个乡镇敬老院配置紧急呼叫系统,统一为16所敬老院所有院民宿舍开通数字电视。大病医疗救助进一步惠民。进一步完善了《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取消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救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浮10%,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分别提高到1.5万元、2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医疗自付部分比例提高到80%。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实现县内医院全覆盖,并拓展到市第二、第四和第五人民医院。全年累计医疗救助6682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达1152.53万元。
城乡困难居民收入倍增目标顺利完成。全年城市低保月标准由上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上年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累计为35305户50997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2207.351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432.839元;为186596户411394人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6165.8万元,月人均补差149.88元。月人均补差分别比上年提高10.39%和10.33%。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在全省16个科学发展一类考核县中名列第一和第六位。不仅顺利实现县政府确定的10%倍增计划,而且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福祉进一步提高。全县分散五保年供养标准由上年的1800元提高到2040元,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由上年的3360元提高到5040元,分别增长11%和33%,超过市政府要求的目标。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342万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统一为17个乡镇敬老院配置紧急呼叫系统,统一为16所敬老院所有院民宿舍开通数字电视。大病医疗救助进一步惠民。进一步完善了《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取消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救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浮10%,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分别提高到1.5万元、2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医疗自付部分比例提高到80%。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实现县内医院全覆盖,并拓展到市第二、第四和第五人民医院。全年累计医疗救助6682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达1152.53万元。
上一篇:县计生委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总结
下一篇:又是清明时 新闻记者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