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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房产局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3-07-1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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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文明委的要求,全县各文明单位志愿者要在全县各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员活动,肥东县房产局作为市、县文明单位,这项工作能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文明形象,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这项工作的特点,龚英林副局长于7月10日上午9点在会议室召集志愿者专门针对这项活动进行了岗前再培训。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并要求每位志愿者做到以下几点:
  一、每个志愿者要准时到达指定位置,不准迟到早退。
  二、精神振奋,姿态端正,形象良好;做到语言文明、动作文明。
  三、在岗时要尽职尽责,对违规闯红绿灯者要进行文明劝阻,对老弱病残者要进行帮扶。不准与行人发生语言和行动上的冲突。
  四、配合交警临时处理其他方面的交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