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号!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祭祀服务管理的通告(第二十二号)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3号)精神,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现就我县2020年清明祭祀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祀。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各乡镇(园区)集中祭祀点继续暂停市民现场祭祀活动,暂停举办集体共祭、集体骨灰生态礼葬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代客集中祭祀。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由工作人员在祭祀点摆放鲜花,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服务。各乡镇(园区)集中祭祀点由属地负责协调落实。积极倡导农村地区文明祭祀新风,零星散坟祭祀严禁集聚、严禁聚餐。同时倡导有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开通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家庭追思礼仪视频服务等方式,为市民提供居家祭祀、家庭追思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形式,宣传今年清明期间祭祀群众服务管理相关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园区)、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加强日常管控,清明期间,要安排人员在辖区内集中祭祀点值班值守,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情况。民政、公安、应急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指引和相关巡查管控工作。敬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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