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停车规范 文明礼让和谐安全 ——关于“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我们向大家倡议:
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车辆有序按位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
二、摒弃陋习,安全出行。坚决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车窗抛物、使用安全带插扣、不礼让行人、随意停放车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过街翻越隔离设施、乱穿马路等交通陋习。自觉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
三、学法守法,文明出行。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服从值勤交警和文明劝导员的管理引导。坚决抵制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未登记悬挂车牌的摩托车、电动车主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自11月9日起,全县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述违反交通法规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在“肥东公安”、“幸福肥东”、“肥东文明网”微信公众号对违反交通法规的驾乘人员进行曝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争光添彩,努力打造更文明、更有序、更和谐、更美好的合肥东部新城!
肥东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