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肥东好家风”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纪委、中宣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引导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建设传承,展示家风家训家规精神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肥东好家风”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工作或生活在肥东的居民、户籍或祖籍为肥东的在外人士均可。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
1.征集优秀家训家规。既可以是自家世代传承的家训家规,也可以是自己和家人认同遵奉的治家格言,或者是自己和家人总结创作的家训家规等,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在100字以内(可另附注解,注解字数不限)。
2.征集善美家风故事。用发生在自己、家人或先辈身上的善美家风事例,或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来阐述自己的家庭或家族的家风,可以是爱党爱国、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也可以是尊老爱幼、明事知礼、勤俭持家,或者是劝学励志、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的一个或多个方面。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题目自拟,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征集(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9日)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原则上由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其他有意愿参与征集活动的个人(家庭、家族)可报送至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开发园区)文明办。参评人员需认真填写《“肥东优秀家训家规”征集表》《“肥东善美家风故事”征集表》(见附件1、附件2)。各地各单位于征集期内尽快收集整理,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邮箱:fdxccb@163.com;其中,各乡镇(开发园区)推报优秀家训家规不少于4篇、善美家风故事不少于2篇(居民占比不少于50%),各县直单位推报优秀家训家规不少于2篇、善美家风故事不少于1篇。各地各单位报送时文件命名请按“乡镇或单位—肥东优秀家训家规(或肥东善美家风故事)—姓名—手机号”格式。
(二)组织评选(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1日)
评选主要分线下初选、线上投票、专家评审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1.线下初选。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人员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家训家规和善美家风故事进行线下初选,评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若干名参与线上评选。
2.线上投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在线下初选的基础上,组织在“肥东文明网”等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评选。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各地各单位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此次线上投票时,要广泛宣传提倡文明投票,抵制拉票等不文明行为,切实选出感召力强的“肥东优秀家训家规”和“肥东善美家风故事”。
3.专家评审。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妇联等单位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线下初选结果进行评审,并参考线上票数多少,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奖励表彰(2023年3月31日后)
对评选获奖的“肥东优秀家训家规”和“肥东善美家风故事”撰稿人或提供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家训家规获奖的实物奖励,由县内书法名家书写形成墨宝,装裱后赠送;善美家风故事获奖的实物奖励为精装版《肥东善美家风获奖作品合集》。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要把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积极选送本地本单位的优秀家风家训作品;要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要深入社区、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把富有特色、向善向上、便于传诵传讲的家训家规、家风故事收集起来,评选推荐出来;要切实落实好把握好“征集、评选的全过程即是社会正能量激发、宣传的全过程”。
附件:1.“肥东县优秀家训家规”征集表.docx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