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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会议在店埠镇召开

发布时间:2013-10-29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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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下午,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会议在店埠镇召开,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杨春岭、县文明办副主任桑青年、黄丽丽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店埠镇青春、镇南、镇西等五个社区负责人及各路口交通劝导员。会议由店埠镇常务副镇长王书志主持。
  会上,县文明办副主任桑青年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文明劝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劝导员给予表扬,对工作消极、擅自离岗,不负责任的劝导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今后劝导员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最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杨春岭同志做了强调要求,他指出: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要求,更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肥东实际,采取的一项有效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是提升肥东形象,优化发展软环境的现实需要,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幸福的肥东,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部分群众生活陋习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城市细节管理还不够到位,特别是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就是要推动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转变,积极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从而营造出一个与肥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道德环境,进而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2、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是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基础保障。当前,县委、县政府着眼于全县发展大局,明确提出了争创全省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其创建过程就是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经济水平、社会秩序、文化事业等显著改善和提升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的过程,归根到底,就是“一切为了群众满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二、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的任务要求
  开展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是一个潜移默化、长期不懈的过程。因此必须要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长期坚持,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要切实履行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职责。我县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职责主要有五项: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宣传、引导非机动车文明行车,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为外地驾驶员、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劝阻乱停乱放车辆。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一是必须统一穿着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背心,手势动作要规范;二是必须以自身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做表率,切实注意自身形象,严禁离岗、串岗、吃零食、吸烟、着装不整等不文明行为;三是必须切实履行劝导职责,坚决杜绝在岗不履责,对不文明行为熟视无睹的现象;四是必须坚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提醒市民,不能与市民发生冲突。

    2、要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县城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店埠镇五个社区和城管中心负责,县文明办将不定期对劝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店埠镇五个社区和城管中心要根据平时考核和督查情况,将日常表现同绩效挂钩。县公安交警大队要认真负责地对文明交通劝导员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各交通路口都要有交警跟班协助,对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不尽责行为要及时纠正,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不文明现象,加大教育和惩处力度,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避免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