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向不文明养犬说“不” 向城区流浪犬说“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内宠物犬和无主流浪犬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公安局围绕工作要求,本着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广泛宣传、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联合捕犬公司、城管中队、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捕犬宣传队深入到城区主干道、大街小巷、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场所进行不间断常态宣传、巡查执法。同时,对城区公共场所内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予以教育、制止和处罚,正确引导辖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良好习惯。
此次行动宣传队还向群众宣传只要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规定》办理了养犬证就无须担心自己的爱犬被捕,但是办证以后还需要做到不携犬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不携犬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户外自觉为爱犬拴好狗绳,自觉清理爱犬产生的粪便,自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赢得现场群众一致认可和支持。
接下来,县公安局还将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一系列的“文明养犬”专项行动,从宣传、管理、服务、执法等方面着手,力争在辖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