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建成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发布时间:2016-01-25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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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肥东县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建成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该体系包括县、乡镇(园区)、村(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全县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乡镇及开发园区共20个为二级网格;各二级网格内所辖的行政村(社区)等共331个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长一般由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网格长,乡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的网格长,县政府分管环保负责人和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格直接责任人,联系乡镇(园区)的牵头县直部门为二级网格的包保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包保领导;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的网格长,确定2名工作人员为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乡镇(园区)为包保部门,党政班子分工领导为包保领导。各级网格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至此,肥东县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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