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示范作用,培育时代新风新貌,不断提高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肥东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围绕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示范带动性强的道德典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崇尚道德典型、学习道德典型、关爱道德典型、争当道德典型,把道德典型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五个强县”、当好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委主办,同时成立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组委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道德担任,副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斌、县政府副县长韦晓晖、县政协副主席赵荣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县组委会下设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主任许辉兼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界代表、往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三、类别设置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根据事迹推报质量和各类别推报数量,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每个类别择优评选表彰1-3名(群体),五个类别共10名(群体)道德模范。同时,设肥东县道德模范提名奖,每个类别各表彰1-3名(群体),五个类别共10名(群体)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评选推荐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及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守信形象和很高的社会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立足岗位,刻苦钻研,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团结兄妹,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肥东县公民(包括在肥东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推荐参评市级以上“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
(三)注意事项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肥东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县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同时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和肥东文明网、肥东宣传网、幸福肥东微信公众号、肥东文明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消息,公布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办法,以及接受推荐的电子邮箱、收信地址和推荐起止日期,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二)组织推荐。各乡镇(开发园区)党委(党工委)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共同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县直各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广大群众可以直接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各乡镇(开发园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并排好顺序,五类候选人合计不超过10名;县直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五类奖项中选择推荐相关奖项的候选人,但每个类型不超过1名。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所在党组织审定,所有推荐人选要填报“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推荐表”,并在表中注明申报类型,按要求加盖公章。每人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张二寸免冠彩照,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于5月20日前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是:fdcjxtk@163.com。
(三)公示投票。7月31日前,县评委会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筛选出初步候选人名单,适时召开评委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选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县文明办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事迹简介和“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选票,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和“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及肥东文明网、肥东宣传网、幸福肥东微信公众号、肥东文明网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进行公众投票。选票及投票规则届时也将在媒体上公布。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好投票工作。
(四)评选审定。8月31日前,县评委会组织专人将网络投票结果、公众代表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分别按3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同时,县评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2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评委投票,并按4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将群众和评委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10名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上报县组委会、县文明委领导审定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五)表彰奖励。县文明委对当选结果作出通报并召开第八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各类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大力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学习宣传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道德典型事迹,追踪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典型评选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组织各级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巡讲交流活动,用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
(三)运用文艺形式讴歌道德模范,传播善行义举。以道德典型的感人事迹为题材,撰写各类宣传稿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崇德向善、文明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把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社会性,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标准,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夯实工作基础,重在教育引导。充分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人们学有榜样、见贤思齐,使道德典型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县新闻媒体要加强跟踪宣传报道,充分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