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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产局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发布时间:2016-02-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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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肥东县强化开发管理职能,提高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管理水平,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了房地产管理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全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亿元,新开工面积15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85万平方米。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引导
该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优先落实政策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力度,提高住宅科技含量,提高住宅小区品质。去年,商品房销售备案69.8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4.2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4.02%和-23.91%。批准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26份,批准预售面积82.4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8.6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1.67%和-23.38%。督促企业在项目交付时发放“两书”,共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7858套,发放率达100%。
抓好住房保障工作
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14个614套,年底前竣工542套。续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937套。桥头集片区工矿棚户区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撮镇镇片区工矿棚户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去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3513套,完成本年度分配目标任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7户15.76万元。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95户,登记面积约9.95万平方米。全县经纪机构共15家,分支机构8家。二手房成交448户,成交面积约4.2万平方米,成交额2.15亿元,资金托管0.84亿元。严肃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销售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行为,受理一手房项目投诉14起,对部分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成立全县物业管理领导组,建立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属地政府、社居委和县各职能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并通过召开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的方式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推动了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完善物业服务行业服务标准等级和行业自律准则,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在县政府的牵头组织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完善维修资金管理
加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严格标准,应收尽收。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延伸、扩展维修资金的应急解危功能,为已交存维修资金的物业项目提取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归集维修资金3988.60万元,维修资金归集总额累计2.94亿元,累计录入数据物业小区107个,1705幢楼72341户,面积747.03万平方米。切实发挥维修资金的实际作用,共对10个物业小区进行备案,启动了5个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拨付维修资金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