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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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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字〔2016〕11号

 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自觉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相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征集符合以下四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创作的童谣作品。
2描绘“中国梦”,倡导爱国、爱党、爱家、爱劳动,倡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孝老爱亲等良好风尚的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最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4、作品要富有时代气息,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有一定的格律和韵脚。
二、参加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要积极参加,设有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学校必须组织师生参加,要求每所项目学校推荐3—5首原创童谣,并纳入考核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内容。
2、鼓励离退休老干部、学生家长、教育系统从业人员、儿童文学作家及各行各业童谣创作爱好者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和步骤
(一)童谣作品征集31—531)。1、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创作童谣。2、择优推选。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征集的作品在531日前择优推荐上报。教育系统的报送到县教体局德育室,邮箱424319129@qq.com,其他单位的报送到县文明办,邮箱fdwmbzdk@163.com。童谣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
(二)优秀童谣评选表彰61—630)。本次优秀童谣评选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各评出特等奖1名,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15名,优秀奖各若干名,均颁发证书。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活动组织奖。评选出的童谣获奖作品将择优在《肥东晨刊》上刊登。
(三)优秀童谣传唱71—1130)。1、制作光碟。请专业人员对评选出的2个特等奖作品进行谱曲,灌制录音带和后期包装制作,提升展播效果,向全县各中小学免费发放。2、广泛传唱。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利用课前“一分钟诵读”、课间游戏、阅读作文课、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童谣诵读传唱活动。3、网上展播。肥东宣传网、肥东文明网、肥东教育网要设计童谣展播网页,对童谣视频节目在网上展播。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征集传唱优秀童谣,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严格把关。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开展此项活动。要严格审核童谣作品,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作品及节目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童谣征集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突出立德树人内涵,引导未成年人广泛传唱童谣;营造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附:优秀童谣推荐表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6224日                


优秀童谣推荐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童谣名称
作者/整理者
(需注明)
作者单位/
学校、年级
   
创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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