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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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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形成知荣辱、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文明委成立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同时成立评选委员会。现就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奖项设置
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勤劳节俭模范”六个类别奖项,每个类别奖项各表彰2人,共12人。同时,设肥东县道德模范提名奖,每个类别奖项各表彰2人,共12人。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具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深受邻里和社会好评;
勤劳节俭模范: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个人和社会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办法
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各乡镇、开发园区每类道德模范各推荐1—2名,某一类别没有合适人选可改推其他类别,但六类合计不得超过12名。县直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每类道德模范推荐不超过1名。广大群众可以直接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所在党组织审定,所有推荐人选要填报“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推荐表”,并在表中注明申报类型,按要求加盖公章。每人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张二寸免冠彩照,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于5月31日前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是:fdwmbzdk@163.com
公示投票
7月31日前,县评委会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24名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选票,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和“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及肥东文明网、肥东宣传网、肥东论坛上刊登,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公众可选择填写纸质选票、网上点击投票两种方式进行投票。
命名表彰
8月31日前,县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提出12名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1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上报县组委会、县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布。县委、县政府将召开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作出表彰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的决定,向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63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