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管理标准》的通知
东文明委〔2016〕7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管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学雷锋志愿服务亭是固化志愿服务阵地,拓展志愿服务内容的有效载体,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二要扎实推进,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管理标准,今年全县要先在县城精选4个以上点,试点建设,认真打造,然后逐步推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推进表》请于3月31日前报至县文明办,联系电话:67735207,邮箱:fdwmbzdk@163.com。
三要加大考核,县文明办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经考核合格的将给予一定奖补资金,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管理标准
为进一步固化志愿服务阵地,拓展志愿服务内容,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重要景点和人流密集场所建设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亭”,现将相关建设管理标准通知如下:
一、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可以整合现有各类资源(旅游景点售票点、治安岗亭、物业门卫值班室等),进行规范设置。
二、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包括护送老幼病残人员过马路、设立失物招领专柜、为行人义务指路、提供急救小药箱、便民利民伞、打气筒、饮水机、简易手推车、肥东地图等。同时依托服务亭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咨询服务。
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每周有志愿者值日安排,做好每日签到工作。上岗着统一志愿者服装(志愿者帽、红袖章或背心)、不得空岗、迟到、早退。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借用物品登记制度。
四、有浓厚的宣传氛围,亭外有显著标志,内容为“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及“中国志愿者标识”、雷锋头像;亭内有相关宣传材料及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肥东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亭建设推进表
序号 |
学雷锋志愿服务亭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所属乡镇社区 |
|
具体位置 |
计划建成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