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湖乡强化“四种”意识规范民生工程建设
为扎实推进2016年民生工程工作,马湖乡强化“四种”意识规范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针对各项民生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立足于“实”,着眼于“早”,行动于“快”,狠抓项目落实。
二是强化质量意识。要求各责任部门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管,狠抓工程质量,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乡人大将适时组织纪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在建民生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真正发挥好民生工程持久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强化效能意识。要求各责任部门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按照“确保质量、确保工期和确保验收”的要求,强化时间意识,逐项目制订施工计划,倒排工期,克服困难,确保序时进度,力争早竣工、早验收、早见效。
四是强化规范意识。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将今年所实施的民生工程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按照“六制”管理规定,进行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努力将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成群众的“满意工程、放心工程、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