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率先完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第一次发放工作
今年,肥东县出台了《肥东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作为一项新增的民生项目列入2016年度民生工程。此项惠民政策的受益对象是具有肥东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或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从2016年1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进行补打卡发放。该县从5月旬开会动员部署,经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共同努力,截至6月15日,全县共有9891名重度残疾人符合享受护理补贴条件,打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61580元,率先完成打卡发放工作任务。
从下月开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转为常规工作,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残联汇总,民政审定,财政发放”总体原则依序进行。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申请,乡镇残联初审,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乡镇民政办、残联、劳保所等并联审核,县残联复核,县民政部门审定程序。每月5日前乡镇接受申请并报送县残联审核,每月10日前县残联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定,15日前报县财政局打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重度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困难,这是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要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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