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完成率高
2016年,合肥市下达肥东县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42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基本建设100套。为全面推进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和规范棚户区改造住房管理,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肥东县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进度。截至7月底,长临河镇拆迁安置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736套,正在基础施工;义和家园东区二期已全部开工3052套,正在基础施工;建华新村二期临时设施已完成,A标段已开工244套,剩余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三个项目共计开工4032套,开工率达96%。国有工矿棚户区撮镇片区基本建设110套,基本建设完成率110%。
年初,按照省、市资金筹资办法,肥东县合理测算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资金,预计中央下达补助资金4574万元,其余资金该县统一规划,采取向国发行贷款形式保证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今年3月份,该县通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4200套建设任务共分解落实到长临河镇拆迁安置北区、义和家园东区、建华新村二期共三个项目点。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管、税务、金融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制定、资金筹措监管、土地审批供应等各项工作。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规范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同时加大抽查力度,加强督查指导,采取定期督查和暗访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举一反三,加强监管,防范问题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