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店乡: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水平与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紧密相联。杨店乡围绕依法治国总目标,多举措,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从加强普法宣传入手,不断提高乡村两级全体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依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整合司法所、综治办、安监办、民政办、国土所、计生办等各部门资源,组建一支普法宣讲团。普法小分队定期或不定期进村、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学校青少年学生、村两委干部学法和企业管理人员学法普法。利用每周乡村干部会例会,加强对乡、村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乡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及大学生村官通过各种培训及实践,不断提高乡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通过乡、村干部的带头学法,以及开展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地学法,在农村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务、党务公开。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务、党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增强两委班子工作透明度,保证党员、群众知情权,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法律、法规、制度来加强对农村干部行为的约束、监督,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三是继续实施好健全“五议两公开”等制度,约束、规范、监督村干部的办事等行为;制定村级“三资”管理的审计制度,特别是通过对村级日常财务的开支及重大专项经费的审计,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同时,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细则,挑选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的同志从事工作,变不会、不愿、不敢督为主动督、敢于督、善于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机制作用,真正实现农民群众的事让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专门成立乡、村两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照“打击与防范并重”的方针,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