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肥东县领导干部 文明创建包联责任区域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组织领导,推动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决定以原有责任区域范围(见室〔2016〕82号文)为基础,延伸责任范围,对所辖区域内主次干道、小街巷(次干道)、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园广场)、交通路口、校园周边环境等涉及到文明创建工作的重难点问题一并纳入包联范围(具体见附件),确保在县城区域内文明创建不留死角。
附件:肥东县领导干部文明创建包联责任区域一览表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附件:肥东县领导干部文明创建包联责任区域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