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巡察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县委安排,11月1日,县委巡察组进驻县公管局、县国土局、店埠镇、古城镇开展反腐倡廉巡察工作。当天上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光艳出席县公管局、古城镇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并讲话。
吴光艳在讲话中强调,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努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吴光艳指出,县委组巡察期间,将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履行议事决策程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拔任用干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具体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将主要通过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来电来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任务。
上一篇:征迁过程中的“暖心事”
下一篇:店埠镇创建“一区一品”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