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委 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决定
东〔2016〕111号
中共肥东县委 肥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决定
(2016年11月22日)
近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凡人善举层出不穷,形成了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道德主流更加巩固,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
为集中展示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充分展现我县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凝聚全县百万干群团结奋进的力量,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实践,努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今年以来,县文明委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经过基层单位和群众推荐、审核公示、投票评选、汇总审定等评选程序,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王华文等12名同志“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称号,授予赵琼等12名同志“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矢志不渝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道德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用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附件:1.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名单
2.第四届肥东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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