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全面贯彻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12月23日,肥东县民政局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学习传达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以及县委书记耿延强在全委会上的报告。为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有力推进当前和2017年工作,保证民政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该局结合会议精神贯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民政民生工作。按照《肥东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严格履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开和审核手续度;抓好城乡低保日常动态管理,利用信息核对平台,认真做好在册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相关信息比对与衔接工作,及时核销不符合享受条件人员;加强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积极协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开展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赔付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将敬老院日常管护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内容,保障敬老院院民的基本权益。全力推进18所乡镇敬老院养老许可办理;积极探索乡镇敬老院政府社会化购买服务运营托管试点;积极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特护区项目建设,探索“医养融合”模式,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部队活动;积极开展符合优抚政策人员的申报认定工作;积极申请参加将于2017年开展的全省“双拥模范县”评比考核活动和做好2016年度全县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评定及表彰工作;落实2016年度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和省集中交接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
四是全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店埠镇12个城市社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继续优化完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基础上,优先在老人聚集度较高、养老服务需求旺盛、条件比较成熟的农村社区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建成设施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效能。继续做好各项老龄工作,为全县老年人谋福利、创福祉。
五是竭力做好社会事务工作。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建立健全肥东县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为社会提供优质地名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老少活动家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按期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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