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镇:敲响《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锣鼓
近日,八斗召开镇分工干部和村两委人员工作会议,就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肥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进行通读,要求镇村两级干部立即行动起来敲响宣传政策的“锣鼓”,利用春节慰问贫困群众等工作时机走村串户宣传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答群众疑问,搞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意向摸排登记工作。
近年来,我县农村面貌变化巨大,村民对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我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对滞后,出现了建设选址分散,房屋朝向凌乱,建筑风格单一,非法占用耕地、道路、水利等不良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县政府决定出台《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建筑设计、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和批后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计二十五条,明确了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突出了规划引领,统一建筑风格,节约集约用地等条款。规定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对特殊情况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该法还按先审批后建设的要求,明确了村民建房的申请条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在申请、审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登记发证方面的办理程序。
对于《管理办法》的实施,该镇要求镇村两级干部抓好宣传贯彻,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和村民组长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暂行办法》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用地及建设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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