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连续三年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优秀单位”称号
3月17日,在全县经济发展大会上,县公安局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6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16年度征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此次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是县公安局自2014年度首次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以来,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三年来,县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保障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切实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治安管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交通、消防事故的发生,为肥东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年来,县公安局党委紧扣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对群众的报警求助,县局坚持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求必应”。对与经济发展关系十分密切的户政、治安、经侦、交管、消防、出入境等公安业务,县局着力在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三年来,全局广大公安民警和辅警人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负重前行,守望着万家灯火,使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年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各业务警种、综合部门对照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扎实的工作,严谨的作风,得到到考评组的一致认可。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仍需开拓”。在此次考核中,县公安局在一些工作上仍存有短板和不足,和其他县直单位仍有差距。下一步,全局广大民警要紧紧围绕县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拉高标杆、主动对标,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创新机制优化模式,为建设大富美强的东部新城再立新功!
上一篇:快递小哥宣誓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