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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产局: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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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也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缩影。今年是“棚户区改造推进年”,肥东县计划完成新开工建设望湖苑、畅和家园、大费安置点、思辰家园安置点等共4个棚户区、5435套70.14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为做好棚改项目改造工作,县房产局认真履行牵头主管职责,坚持做到谋划部署到位、协调服务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强化“三个落实”,着力有序推进棚户区各项工作,推进城市创建,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数。  

一是超前谋划、落实计划。接省住建厅等六部门2017年3月31日联合印发的《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640号)文件后, 县房产局立即将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报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超前谋划、精心规划,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有关乡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上报的棚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跟踪服务,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指导原则,切实做好棚改早谋划、早启动、早改造,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是主动协调、落实用地。棚改项目确定后,牵头组织、协调服务并主动督促项目“落地生根”。项目申报不能停留在“项目名称”上,做到积极主动联系项目申报单位,适当指导并协助立项、落实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尤其是建议把土地指标落实作为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的前提条件,从而确保棚改项目如期按照时间节点开工、年度开工目标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三是加大监督,落实进度。适当加大督促棚改项目开工频次,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后积极呈报县政府,并及时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开工遇阻问题。另外,建立项目年度考核量化打分机制,年初拟定评分事项,年中、年末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确保项目早建成、早分配。

截至目前,全县已启动改造16个棚户区项目,新建安置房累计15573套179.32万平方米。其中,5个棚户区项目的安置房共1219套11.08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其余11个棚户区项目安置房累计14354套168.24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之中,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彻底改变昔日“脏、乱、差”的现象,城市“棚户区”面貌变得“亮、美、新”,文明氛围进一步提升,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