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合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响应合肥市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合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方案>的通知》(合文明委〔2017〕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合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从2017年开始,按照市文明委的通知,每季度测评1次。
二、测评方式
测评由市文明委牵头,市文明办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测评、委托第三方测评、商请省文明办模拟测评等形式。
测评以实地考察为主,结合材料审核、网络调查、问卷调查。材料审核侧重于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测评内容
依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重点工作,《肥东县2017年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各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
1.学校
实地考察标准:(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2)校园和教室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宣传栏有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等相关宣传,校园内有遵德守礼提示牌,学生食堂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宣传;(3)在显著位置宣传学生守则,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不文明现象;(4)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材料审核标准:(1)成立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有文明校园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创建内容详细,责任分工明确;(2)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比;(3)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科学设置并落实德育课程,少先队活动课入课表,确保专课专用,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教研。深化学科德育研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个环节,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4)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5)学生普遍知晓“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社区小帮客”等志愿服务活动;(6)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常态化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7)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8)发挥阵地作用,加强少先队、团支部、学生会活动设施与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到有组织、有管理、有活动、有制度,营造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环境,加强校园网络建设,打造学校对内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充分发挥校园各类宣传阵地载体的作用,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间;(9)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运用校训、校史、校歌、校徽、校标等校园文化符号,激励学生爱学校、爱学习、共建校园文明;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10)认真落实师德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师德管理,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11)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实地考察标准:(1)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2)功能室布置温馨,有体现心理辅导功能的宣传图片;(3)环境整洁卫生;(4)在显著位置展示专兼职辅导员信息;(5)功能室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站(网页)、QQ群、微信等网络咨询服务方式。
材料审核标准:(1)专兼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2)认真接待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咨询,做好咨询记录;(3)经常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4)积极参与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做好配合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学校少年宫
实地考察标准:(1)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宣传栏有学校少年宫等相关宣传;(2)环境整洁卫生;(3)学校少年宫室内总面积达到200㎡;(3)活动室入口配有功能活动室主要功能、开放时间、教师简介等基本信息的室名标牌;(4)活动室配备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普类等设施器材,贴有专用标签,做到方便实用,布局合理,维护得当,没有挪用或改为他用的现象;(5)所有制度上墙,清晰醒目;(6)学校少年宫建设与校园文化结合起来,各功能室典雅大方,整洁有序,利用宣传栏等宣传介绍学校少年宫;
材料审核标准:(1)机构健全,成立学校少年宫管理办公室,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任副主任,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少年宫的日常运营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少年宫专题会议;(2)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少年宫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财务管理、总务后勤、考勤登记等;(3)档案详实,做到一宫一档,活动器材、活动项目、学员名单、考勤登记、制度规范、活动计划、辅导员队伍、县(市)区配套经费到位及经费使用等进行分册记录和归档整理,各类各次活动资料留存可查,包括活动计划、通知安排、情况总结、通讯简报、活动图片(3-5张并附说明)等;(4)学校少年宫活动正常,周一至周五寄宿制学校放学后每天应安排1小时活动时间,非寄宿制学校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活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不低于60%的天数运行开放,开放期间每天应安排不低于3小时活动时间,并向周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传承活动,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和节日习俗等活动,积极推进戏曲进学校少年宫工作,开设戏曲课外辅导班或兴趣班;(6)少年宫经费设置单独台账,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冒领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特色活动:(1)有自己的特色项目,每学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文体活动比赛或展演;(2)文明单位与学校少年宫结对帮扶有成效;(3)学校将教师参与学校少年宫教育辅导纳入优秀教师考核评比,有兼职的志愿者辅导员队伍,组织辅导员教师参与学校少年宫集训培训;(4)学校少年宫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在省、市级相关会议上做过交流或作为观摩点,以及在省、市级媒体上做过宣传报道,给予加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实地考察标准:(1)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2)办公室、走廊、活动室等布置有文化内涵、符合活动项目特点、体现心理辅导功能的宣传图片;(3)整体环境整洁卫生;(4)各种功能室配备齐全,有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助器材;(5)在显著位置展示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和电话、QQ等联系方式,规章制度悬挂位置合适、醒目。
材料审核标准:(1)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2)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3)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4)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有专门的经费保障;(5)有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专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兼职辅导员不少于10人;(6)培训活动经常,每年对本地心理健康辅导人员进行集训培训不少于2次;(7)设立、公布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站(网页)、QQ群、微信(媒介)等网络咨询服务方式;(8)认真接待校外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咨询,做好咨询记录;(9)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开展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3次;(10)注重宣传,做好中心网站(网页)更新,向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站报送本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活动信息,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不少于4篇。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4.校园周边环境
实地考察标准:(1)中小学校大门两侧、外墙及周边醒目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校园外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绿化管护到位;(3)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4)校园周边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5)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在上学、放学期间,有交警执勤维护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5.社区
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3)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
材料审核标准:(1)社区未成年人活动设施、场所有专人管理,有管理制度、活动安排和活动记录;(2)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依托家长学校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习雷锋、“践行微公益,争做社区小帮客”等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安排和记录;(3)社区有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措施。
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
实地考察标准:(1)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2)功能室布置温馨,有体现心理辅导功能的宣传图片;(3)环境整洁卫生;(4)在显著位置展示专兼职辅导员信息;(5)功能室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咨询热线电话、QQ群、微信等网络咨询服务方式。
材料审核标准:(1)专兼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2)认真接待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咨询,做好咨询记录;(3)经常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4)积极参与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做好配合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6.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3)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4)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5)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6)场所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7)在显著位置公示免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材料审核标准:(1)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活动记录;(2)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3)有针对未成年人的讲解词和义务讲解员。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7.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3)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4)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5)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6)在显著位置公示免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材料审核标准:(1)活动场所无租赁现象;(2)80%以上的活动时间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3)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4)管理制度健全,上墙公示,服务规范。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
8.未成年人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科技馆、新华书店)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3)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4)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5)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6)场所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7)工作人员用语规范,服务热情;(8)在显著位置公示免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9)公共图书馆设有专门的未成年人阅览室,阅览室图书数量、种类丰富,图书内容适合未成年人;(10)公共图书馆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内容健康,无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11)新华书店在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专柜,专柜基本满架。
材料审核标准:(1)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活动安排、有活动记录;(2)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3)图书馆经常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讲座、文化普及(有组建文化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科技馆经常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活动(有组建科普志愿者下基层),有详细的活动记录;(4)科技馆有针对未成年人的讲解词和义务讲解员。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科协、县新华书店。
9.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站/残疾人康复中心
实地考察标准:(1)室内、外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3)室内有禁烟标志。
材料审核标准:(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机构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有经费保证;(2)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10.网吧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环境整洁卫生,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3)室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4)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5)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6)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验登记身份证记录;(7)证照齐全,亮证经营;(8)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网吧不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
11.公共场所
实地考察标准:(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宣传;(2)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3)未成年人遵章守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测评方案所确定的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切实做到有领导组织,有办事机构,有专题研究,有行动方案,有工作措施,有奖惩制度,有年度总结,有经验交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常抓不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开展的工作,实行季度测评,进一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保持抓好这项工作的热情,结合自身工作,按照测评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标准,原原本本地对标达标。要充分运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阵地和设施设备,开展各类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有害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优质的社会环境。要切实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硬件完好,软件严谨,测评不丢分。
(三)严格督查问责。县文明办对各地各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加强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对在合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出现失分的单位,县文明委将依据《肥东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问责办法(试行)》(东纪发〔2016〕106号)文件给予追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设施、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县城创建、遵德守礼、节俭养德等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外宣力度,及时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为我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