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白蚁防治管理所“有偿”变“无偿”服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把“三去一降一补”落实到工作中去,将过去的有偿服务转变为现在的无偿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相关规定,肥东县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费改由财政预算安排,但肥东县房产管理局白蚁防治管理所减费不减事,积极做好后续政策衔接工作;不断提升白蚁防治公益性技术服务水平。
肥东县地处江淮之间,气候温和湿润,适宜白蚁的生存繁殖和活动,属我国白蚁严重危害区域。4月份正值白蚁出飞的高峰期,经现场标本采集:我县白蚁种类有2科3属4种,其中2种类(黄胸散白蚁、台湾家白蚁)被列入世界性危害建筑的主要蚁害种。目前,全县18个乡镇中有16个乡镇已发现白蚁。
为方便企业办理白蚁防治手续,简化操作流程为:
一、受理(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布局平面图、单体底层平面图);
二、签订协议(各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及时到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公共服务协议》。新建商品房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1.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2.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三、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制定施工方案);
四、预约施工(建设单位现场或电话预约施工时间);
五、组织施工,资料归档;
六、领取报告书(建设单位1.将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图片等资料一并移交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2.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
鉴于房屋白蚁预防工作事关建筑安全且贯穿房屋建设全过程,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提前介入,避免造成后续相关手续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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