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5月中旬开展物业服务提升百日行动
自5月中旬起,县房管局组织全县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物业服务提升百日行动,以进一步贯彻《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精神,落实我县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提高全县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县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以后,县房管局围绕“加强居民小区日常管理和整治”工作内容,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牵头组织起草了《肥东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肥东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和奖补办法》《肥东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三份配套文件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从制度层面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对《肥东县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定的47个物管小区,分成4个片区建立包保责任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创建工作。
同时,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得到有效整改,努力实现小区环境面貌有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有提高、居民居住品质有提升的目标,县房管局向相关乡镇(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印发了《肥东县物业服务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17日召开了由乡镇(园区)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物业服务提升百日行动进行部署安排。百日行动将对物管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配套设施设备、绿化维护、违章搭建、安全设施、物业服务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房管局会同县文明办、属地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物业服务项目2017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动员会上,县房管局局长张克创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从实现自身良性发展、解决业主合理诉求、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做人良知等方面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会后立即按照《肥东县物业服务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对照行动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乡镇(园区)物业管理机构要强化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行业自律、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增强向属地政府和社区报告意识,自觉接受监管。县房管局将加大行动推进力度,每周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物管小区进行检查,并以简报形式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和销号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动员会上,张克创局长还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签订了“肥东县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省文明示范县工作责任状”。
下一篇:青春朗读,经典诵读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