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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确定每年7月12日为"见义勇为"集中宣传日

发布时间:2017-07-12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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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文明网7月11日讯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烟台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向好发展,烟台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从2017年起,将每年7月12日定为烟台市见义勇为集中宣传日,今年宣传日的主题是“见义勇为,从我做起”。

    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11年7月12日成立以来,始终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宗旨,宣传先进事迹,提供资助援助,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基金会自成立至今,共表彰奖励先进个人210名和先进群体38个,对419人累计发放见义勇为奖励和救助资金达500余万元。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李京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刁娜等二批英模人物,先后有34名先进个人光荣负伤,16名先进个人英勇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人间正气歌,在全社会营造起"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乐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六年来,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历届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基金会各理事单位的关心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基金会正在不断发展和壮大起来。

    据了解,烟台见义勇为基金规模已由最初的500万元增长到今天的1500余万元。在基金得到初步保障的同时,基金会不断提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额度,对见义勇为个人的奖金由最初的2000元增长到现在最高奖励6万元。同时,对因见义勇为致残致贫的家庭和人员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和人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基金会成立以来,共资助因见义勇为致竺家庭11个,资助金额6.5万元。

    今年是首个集中宣传日,宣传主题是“见义勇为,从我做起”。号召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做大智大勇人,建大爱大义市,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积极踊跃捐赠捐助,让大义满港城,正气遍烟台,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平安烟台、正气烟台,为争创第七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做出积极贡献。(烟台晚报 记者 张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