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合肥市第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评选人选的公示
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发展。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合肥市第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厅〔2017〕72号)文件精神,经县文明委研究同意,拟推荐县教体局等4个单位、周新龙等7名同志参加合肥市第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评选,现予公示:
拟推荐成绩突出单位(集体)
县教体局、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店埠镇镇西社区
拟推荐成绩突出个人
周新龙、李仁梅、赵盛松、余俊俊、张卓娅、陈良斌、刘国良
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口头或书面反映(电话:0551-67735207;邮政编码:231600)。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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